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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死的人,就讓他去死,怎樣?看到韓國的人質事件,我就突然有這種想法,一個人若是要自殺,我會想辦法救他,因為我相信一個人若不是有極大的苦處,也不會選擇這條路!可是,「自殺」和「找死」,在我而言是兩回事!不是同樣是尊重生命的問題。比方說21世紀房屋仲介,以前有個新聞,有個台灣的旅行團去南非,結果在給野生動物園的獅子拍照時,眾人都拚命叫他不要這麼做,導遊也要他們兩情侶不要靠近拍照,結果呢?又是張國治老師的話「老師說話沒在聽!」就這樣上演了一場「吃人秀」!這兩個人是自殺嗎?這叫「找死有巢氏房屋」!還有一個有名的新聞,有一群正修工專的學生,一起騎機車,上「公速公路」,於是,慘劇發生了,好好的年青人,成了高速公路上的肉塊!還有一個在高雄市發生的新聞,有台馬戲團運老虎的車,停在路邊的時候,有個婦人,硬是要將手伸進去「摸老虎」,好房網注意哦!鐵欄設計的沒有問題,如果她不是豎著手的話,硬要伸進去的話,老虎是不可能咬到人的!結果呢?當場成了「斷掌歐巴桑」,手給老虎打牙祭了!這幾個台灣人發生了這些事的時候,他們的家人都痛哭,都指責相關單位,結果,都發現,相關單立一點責澎湖民宿任都沒有,我們這個社會,也就「人死為大」,不說什麼了!其實這幾個「意外」事件的發生,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找死啊!」「活得不耐凡了嗎?」獅子會咬人,會吃人,不知道嗎?機車怎麼可以上高速公路?聽說他們還常做!沒事手那麼賤幹什麼?不知租屋道老虎會咬人嗎?發生了這種意外!能怪任何人嗎?全都是「找死」不是!今天阿富汗的事件,也不是如此?一群基督徒,沒直跑到基本教義派的大本營,人家阿富汗政府還一直不要他們去,他們硬去,結果出了這種事,讓大家擔心,要大家搶救!我個人對這一類租屋網的人,一向是這種態度的!「活該!死好!你要找死,就去死,死死未了米!」每年颱風天,都有人不知死活,硬要上山,要人去救,有人沒事還去釣魚,要人搶救!救!救什麼救!找死,就讓他去死!別浪費社會資源了!講不聽,硬要做傻事的人,這種不知死活591的人,就讓他死死好了!救什麼救!一個人要「自殺」,我會救他,我相信他一定是遇到什麼難關了,不幫他,對不起良心!可是一個人硬要「找死」,我不會理他,既然你就一定要笨成這樣,說不聽,講不聽,老師說話都不聽,那就去死好了!我總覺得善心很重租房子要,做好事很重要,可是,要做對善事,用對善心,對於這種「自暴自棄」之人,蠢到這種程度的人,耍自痴到這種程度的人,要「找死」,就讓他「死」好了!我的好心很珍貴,我的善意很寶貴,我對我的同情心也覺得是一件貴重的事!我只對該同情的人同情!買屋不值得同情的人,我不同情!我總覺得一個人要先不濫情,才會真的有真「感情」!同情找死的人,是「濫情」!予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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