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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黑洞”
  近年來因挪用、貪污科研經費而“落馬”的專家學者不在少數。科研經費為何被屢屢鑽空子?侵占科系統傢俱研經費有哪些慣用手段?又是什麼原因導致科研經費流失?記者調查發現,在獲得科研項目、拿到科研經費以及經費怎麼花的各個環節,都存在值得關註的各種問題
  法治固態硬碟周末見習記者 仇飛
  發自上海設計裝潢、北京
  1月7日鼎曜餐飲製冰機下午2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進行宣判,認定其貪污945萬餘元,以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
  陳英旭,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原常務副院長。2008年,其接手“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範工程”課題,獲科研經費3.135億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間,陳英旭用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髮票、編造虛假合同、編製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有巢氏房屋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
  當天,被輿論“盯上”的還有另外一位學者:1月7日,4名王正敏的院士推薦人向中科院寫聯名信,要求將王正敏予以除名。
  王正敏,中科院院士,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教授、主任醫師。從2012年2月開始,其學生王宇澄向復旦大學舉報,質疑導師的學術不端行為。
  其中,“仿造人工耳蝸,騙取科研經費”是王正敏被質疑的“罪名”之一。舉報內容稱,為了爭取國家和省市科研經費,王正敏科研團隊和上海力聲特公司以各種名義向有關部門申報項目,耳蝸機僅全國和市級項目拿了13個,包括2012年國家級項目兩個,獲得專項資金4000多萬元,其中“國產人工耳蝸及臨床技術研究項目”獲當時國家衛生部專項科研經費2171萬元,“上海力聲特人工耳蝸建設項目”獲得國家工信部經費2138萬元。
  1月3日,王正敏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稱,衛生部的課題,他不擔任項目負責人;工信部的課題則由相關企業申請,與醫院無關。
  儘管王正敏事件的處理結果尚無定論,但並不能否認目前科研經費亂象的存在。
  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段振豪用科研經費包養情婦;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數學學院黨委辦公室原主任孟江濤貪污科研經費炒黃金買期貨;江蘇省農科院高級工程師杜國平與妻合謀私用科研經費;山東兩個課題組將近一半經費報銷1505張火車票……
  據記者瞭解,近年來因挪用、貪污科研經費而“落馬”的專家學者不在少數。中紀委網站顯示,2012年以來,教育部查處了14起國家審計署移送的高校教師挪用、貪污科研經費案件,7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受到黨政紀處分。
  對此,科技部部長萬鋼在2013年10月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對我國科研經費濫用的現狀表示了“憤怒、痛心和錯愕”。
  經費怎麼拿

  行政化審批與中國式公關
  近年來,國家向科研領域投入的經費逐年增加。《2012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2012年全社會研究與實驗發展經費投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科技部調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估計到2015年全國科技研發投入經費不會低於1.5萬億元。”
  “經費跟著項目走”,這是圈內公開已久的“秘密”。
  以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例,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的規定,“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換句話說,申請人科研經費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項目通過審批的基礎上的。
  法治周末記者瞭解到,科研經費分為縱向科研經費和橫向科研經費。縱向科研經費來源於財政撥款,是指從政府部門(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獲得的課題經費;橫向科研經費則是指從企業、社會機構處獲得的課題經費,主要是通過承接企業、社會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在目前的科研評價體系中,縱向課題、經費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機構評職稱,明確要求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此外,這種經費來自政府,代表政府對研究人員的某種“肯定”,學者獲得課題,不僅是個人的“榮耀”,也是學校的辦學業績。
  選哪種項目申報也是有學問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願具名的H教授告訴記者,高校教師申請經費的指向性比較明確,都比較偏愛於優先申請縱向經費。但縱向經費因有成熟的預算管理,勞務開支比較低,橫向經費因此也並非一無是處,其價值往往在於“能搞到一筆錢”。
  國家科研經費的增加給科研項目的申請者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資金動力,誰都想要“分得一杯羹”。於是如何能讓申報的項目成功立項、通過審批,成為申請者最為關心的問題。
  “跑關係”拉攏項目評審專家組成員的申請者不在少數。
  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長施一公教授曾對媒體講述過這樣一個故事:一次參加某項目評審會,周六下午剛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機里就收到6個陌生人發來的短信:“請多關照”,“歡迎來我校做學術報告、考察交流”……
  華東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唐安國教授談到,一些項目經費成為申請者行賄的來源,有的至少拿項目經費的10%“打點關節”,一般一個專家的回扣為項目申請費用的2%至5%。
  大部分科研項目要求申請者為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校或科研機構人員,但也有一些項目的申請者可以是企業,如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企業申請者為了增加“命中”幾率,開始向代理申報機構求助,這些機構通常承諾“專業指導包裝”、“順利通過”。
  宿星(化名)是江蘇常熟某企業管理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他的工作是專門負責幫助企業申請高新項目。他告訴記者,在他經手申報的項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經費的主管單位領導“打點了”,“我們一般都在申請經費里多寫金額,等經費批下來了,多餘的部分給領導送去”。
  在宿星看來,他們公司在代理申報方面“做得不錯”得益於“送得出去”,他認為這是能申請到經費的“最大學問”。
  在王正敏事件中,據王正敏說,“上海力聲特人工耳蝸建設項目”是上海力聲特公司申請的科研項目。法治周末記者為瞭解該科研項目的申報情況(包括項目是否與王正敏有關),多次致電上海力聲特公司,接待人員稱“只是接線員,不瞭解這些情況”,當記者要求將電話轉接相關負責人時,接待人員以“開會”、“現在是就餐時間”等理由拒絕。
  經費怎麼花

  投向不合理、報銷有漏洞
  “項目能不能通過,其實在申請的時候我們心裡也差不多有數。經費批下來以後,怎麼花也是個問題。通常批到的經費在項目結題時都有結束,很少有人會把剩餘經費交回,因為如果剩餘經費超過一定比例,會影響以後的資助額度。”H教授這樣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教授在接受採訪時曾談道:“現行科研經費管理,在項目立項時,一些環節設置過於死板太過強調預算執行力,也使科研人員在每年特定的時間中突擊花錢,用虛假髮票或虛構科研活動來報銷未實際產生的科研經費,套取國家和集體財產。”
  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將項目資助經費撥至項目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按資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編寫項目研究計劃與經費預算,資助經費根據批准額度由項目依托單位向項目負責人逐年撥付。
  項目依托單位,是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註冊為依托單位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依托單位的其中一項職責是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例,在資助範圍內的經費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這也是一般縱向科研經費資助的範圍,但是這些資助範圍尚不能周延項目中的一些必要支出。
  俞金堯認為,目前課題經費可以支出的項目不夠開放,出國學術訪問或參加國外學術會議的費用、從國外購買圖書資料的費用等不能從課題費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員違規虛假報銷課題費。
  同時,他認為,科研人員在工作中的智力和體力付出還未得到足夠的重視,他們在項目經費中還不能提取相應的酬勞,讓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經費的主意。
  一名來自中科院化學所的博士張飛(化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每個人每月發的勞務費是有上限規定的,實際幫老師做課題的同學一般是三四個人,為了拿到更多的勞務費,我們會要來師弟師妹的銀行卡號報給學校,把勞務費打到他們的卡裡,然後取出來再交給老師。”
  怎麼“虛假報銷課題費”?回答這一問題的關鍵詞是“找發票”。
  發票從何而來?張飛這樣說:“有時候在買實驗器材、複印資料的時候,開面額高於實際金額的發票,只要給賣家把稅點的錢出了就行,他們也願意。對於實在開不了發票的事項,就只能買發票了,我們一般是去離學校比較近的人大東門買,那裡有很多抱小孩的婦女在賣發票。”
  法治周末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從地鐵四號線的人民大學站地鐵口到該校東門的路途中,地面上“刻章辦證發票”的小廣告隨處可見,沿路抱小孩的婦女也很多,她們會對過往的行人吆喝:“辦證嗎?要發票嗎?”
  記者找了一位年齡較大的婦女詢問,她說,“放心,我的發票絕對真,我每天都在這,有假你來找我,找我辦發票的學生可多了。你要什麼發票都能開,開一張500元,想寫多少面額都行。”
  有了這些“職業開票人員”的存在,對於找發票的學生來說“省了不少勁”。
  實踐中,“找發票報銷套經費”是通常路徑,也有一些項目負責人“偷梁換柱搞經費”。
  H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橫向課題又有縱向課題的老師,他們會利用這種優勢‘偷梁換柱’,比如在縱向課題中編製虛假合同報銷橫向課題的設備購買費用,在橫向課題中列支縱向課題的勞務費。”
  亂象如何治

  呼喚分類統籌和頂層設計
  一條魚病了,可能是魚的問題;生病的魚越來越多,那就是水的問題。
  教育部將2013年確定為“教育經費管理年”,組織75所部直屬高校開展科研經費管理自查自糾,自查發現1377個項目存在違規問題,涉及資金3693.9萬元。
  項目負責人頻頻“吃科研經費”的現象,實際上暴露出的是現行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漏洞:科研經費的申報程序、經費的使用要求、科研經費報賬繁瑣等等。
  北京理工大學黨委書記郭大成建議,應進一步完善我國科研經費的間接成本機制,並制定專門針對我國大學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制度。
  2011年財政部、科技部頒佈《關於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對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重新將課題經費分成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通知》的出台在完善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方面實現了突破,對承擔單位消耗的間接成本予以補償,規定增加績效支出也使工作一線的科研人員能獲得相應的補償。
  但有學者認為,科研經費間接成本適用範圍僅限於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並未考慮科研機構的類型與特點,績效支出由於國企受年薪制、事業單位受工資總額限制,部分單位將績效支出彌補事業經費不足,導致無法發揮績效支出對一線科研人員的激勵作用。
  從近年來的科研經費貪污案件看,有機會在項目中“占得便宜”的項目負責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學術地位的專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線的講師,即便項目申請到了經費,也有嘗不盡的“苦衷”。
  上海交通大學一名講師就曾在其微博中寫道,“每天忙到半夜2點睡覺,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資;好不容易申報成功的課題,科研經費還要經過學校學院的雙重克扣,要用經費買臺電腦都要經過異常繁瑣的層層審批,不得不妥協從學校物資處高價買入5年前的過時機型”。
  這種學術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現象。郭大成認為,從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系講,片面強調課題負責人負責制的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員與所從事科研勞動之間的關係,使得本應從科研工作中獲取報酬、體現勞動價值的勞動與收穫之間的自然關係被人為剝離。
  異曲同工,俞金堯也呼籲,從制度上認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經費申請成功後,其用途應該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科研經費實際支出,另一部分作為“智力補償費”發放給科研人員。
  熊丙奇認為,改善科研經費亂象,從根本上政府部門必須轉變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評價,讓位於學術評價。不應該把項目、課題作為評價學術成就的指標,應通過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員薪酬與課題經費的關係。
  提高科研人員待遇的呼聲很高,改革科研經費的配置領域也倍受關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曉強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發改委將“積極研究提高財政科技支出用於企業的比例的措施”。
  張曉強談到,目前中國財政科技支出給企業的僅占15%,發達國家達30%以上。科技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轉化為應用技術,應加快構建“由企業牽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支撐,各類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技術創新體系”。
  此外,浙江大學為增強科研經費使用的透明度,在年內推出公務卡制度(公務卡是指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銀行信用卡)。規定,從4月1日起,該校教職工使用國庫經費和縱向科研經費支付辦公費等16類費用時,必須使用公務卡,否則計財處不予報銷。
  2013年,中科院為改革經費切塊管理方式帶來的經費分配、項目組織等方面的問題,將原來由業務局管理的方向性課題經費取消。
  據中科院院長白春禮介紹,這一改革的出發點在於促進學科交叉融合。改革前把研究所按條塊劃分給業務局聯繫和管理,把經費切塊分配給各業務局,帶來了經費分配、項目組織等管理權限和利益性考量上的問題。此次改革後,中科院機關設立了科研業務管理和綜合職能管理兩個序列,完善了科研管理組織體系、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原標題:科研經費“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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