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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平
  利比亞政府3月20日對外發佈聲明,首次承認該國境內有汽車借款恐怖組織,並希望國際社會能幫助利比亞消除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是一個全球性痼疾,其原因錯綜複雜,網絡盤根錯節,且沒有國界邊界可言。僅靠一國之力量,隅於一國境內進行打擊和懲治,不預防癌症的方法僅效果有限,而且難以鏟除其境外根源。
  但在現實中,跨境打擊恐怖主義卻存在困境隨身碟。當前跨境打擊恐怖主義的模式存在很大的爭議。為使跨境打擊恐怖主義“名正言順”,不僅要有合理的法律依據,而且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否則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
  一是“有說法有行動”,典型案例是美國等在阿富汗實施的反恐軍事行動。2001年發生在美國的“9·11”恐怖襲擊事件,造成3000多平民喪生,引起了全世界的震驚。聯合國安理會立即作出反應,連續通過了1368號和1373號決議,同情美國人民的遭遇,譴責恐怖主義行為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重申《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宗旨,“決心採取一切手段打擊恐怖主義行為”,以維護和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決議中“採取一切手段”預防癌症食物顯然包括了使用武力。
  這樣,以美國為代表的相關國家對盤踞在阿境內的恐怖主義組織實施打擊,就有了“合法的依據”。當然,理論上,有學者對於安理會上述機車借款決議是否構成對美國等在阿富汗使用武力打擊恐怖主義的“正式授權”以及美國在阿的反恐行動是否屬於《憲章》第五十一條意義上的合法“自衛”等,仍存有疑問。但是,對於美國等使用武力在阿打擊恐怖主義組織、消除恐怖主義根基的合法性,國際社會並不表示懷疑。可見,聯合國安理會和其他區域性組織的決議,可以成為支持跨境打擊恐怖主義行動的重要法律依據。
  二是“無說法有行動”,典型案例是土耳其軍隊進入伊拉克境內打擊庫爾德工人黨武裝。由於歷史和民族宗教等原因,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土耳其政府軍同庫爾德人工人黨武裝發生了無數次衝突,共造成2.1萬人死亡,僅20世紀90年代,就有3185個村莊被毀。進入21世紀,土耳其打擊庫爾德人工人黨武裝的行動,主要集中在伊拉克境內進行。僅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土耳其在向伊北部庫工黨武裝發動的第15次大規模襲擊行動中,打死打傷庫工黨游擊隊375人。
  但是,土政府軍無論在上述行動之前、之中還是之後,並未與伊拉克、美國或者周邊相關國家磋商或者徵得其同意,也未簽署任何協定。這種未經伊拉克准許而進入其境內,侵犯伊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引起了伊領導人的堅決反對,也引起了美國、歐盟和國際社會的不安。
  同樣,美國以打擊躲藏在巴基斯坦山區的基地組織頭目本·拉丹為由,在未與巴協商並徵得同意的情況下,派遣無人機進入巴領土,儘管最終將恐怖主義頭目本·拉丹擊斃,但畢竟侵犯了巴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引起了巴政府領導人的強烈不滿和反對,也為國際社會所詬病。
  上述情況表明,即使在全球反恐的時代,各國也不得違反《憲章》的基本原則和規則,相關當事國也不願以喪失國家尊嚴、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代價。
  三是“造說法促行動”,典型案例是以色列進入黎巴嫩境內打擊“真主黨”武裝。因兩名以色列士兵被黎巴嫩境內真主黨武裝所綁架,以色列以打擊黎境內恐怖主義勢力真主黨為由,於2006年7月12日開始了對黎歷時34天的大規模軍事入侵。關於此次行動,儘管以方理由是為了打擊黎境內恐怖主義,但是事先並未徵得黎政府的同意,也未與其達成任何書面協議或者文件,因而客觀上對黎主權和領土完整構成了侵害,引起了黎、周邊國家以及西方國家包括美國的擔憂。
  事實上,由於以色列所謂跨境打擊行動本身缺乏正當的法律依據,最後演變成了赤裸裸的軍事入侵,以黎之間爆發了典型的國際性武裝衝突。對於以色列的入侵行動,多數歐洲和阿拉伯國家予以批評,如歐盟認為以色列所使用的武力等級與真主黨是不相稱的;伊朗、敘利亞、也門給予黎巴嫩和真主黨支持;阿盟則譴責以色列在黎巴嫩的侵略行為,認為以色列的行為與國際法相抵觸。
  時隔7年後,2013年5月以色列再次以阻止敘利亞向黎巴嫩真主黨運送導彈為由,對敘實施了空襲,造成大量平民傷亡。多年來,無論是攻擊被占領土地上的巴勒斯坦民眾——以色列認為這些朝著以軍裝甲車扔石塊的平民系“恐怖分子”,還是2006年入侵黎巴嫩、2013年空襲敘利亞等,以色列始終打著反恐的旗號,打反恐的“擦邊球”,這些都是違反《憲章》基本原則的不法行為,是對有關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侵犯,必然招致更多阿拉伯國家的仇恨,使反恐走向“愈反愈恐”的惡性循環。
  因此,當前跨境打擊恐怖主義的模式存在不少問題。為使跨境打擊恐怖主義取得良好效果,應當做好相關的法律準備工作,爭取國際社會的理解支持,徵得相關當事國同意,做到“兵馬未動、法律先行”,為跨境打擊行動謀求必要的法律空間。
  (作者系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學系主任、教授)
  (原標題:跨境打擊恐怖主義的現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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