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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下午5時許,岳先生(稿費100元)來電稱,一些愛狗志願者在滎陽豫龍鎮興國寺村北側,發現一個專門向外販狗的窩點,有數百條狗被裝進籠子。一輛貨車拉著滿車的狗準備離開時,被他們攔下。
  鄭州晚報首席記者 徐富盈
  實習生 俸維秋 文/圖
  志願者
  他們要把這些狗拉到南方的屠宰點
  當晚7時許,鄭州晚報記者趕到中原西路興國寺村北側,志願者所稱的這個貓狗中轉站,位於村北一條新修的路南側。一個大院門口,一輛貨車上裝著數十個鋼絲籠子,裡面裝著100多條狗。10多名志願者用他們的轎車圍在這輛貨車周邊。
  “他們要把這些狗拉到南方的屠宰點,我們不能讓他們這樣做。”一名志願者說。
  接到舉報的滎陽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禹建中正在現場詢問雙方的情況。
  志願者不讓貨車離開,他們在現場守了一夜。
  動物衛生監督所將把這360條狗暫時扣押
  20日上午9時許,拉狗的貨車依然被志願者的轎車圍著,路中間有一大堆還冒著煙的木柴和炭火。志願者稱,晚上太冷,他們為保護狗,不敢離開,在這裡點火取暖了。“我們擔心我們一走,這些狗都被他們拉走了。”一名志願者說。
  在現場,動物衛生監督所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輪流在現場守了一夜。10時許,所長向上級部門彙報了情況後回到現場。
  禹建中說:“這裡共有360條狗,應該是一個家禽收購銷售點,經營者王紅偉有營業執照。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不讓轉運狗,但轉運時要向動物衛生監督部門提供每條狗的檢測結果和檢疫證明。王紅偉提供不出來,所以我們要把這360條狗暫時扣押、查封30天。如果30天內他們還提供不了檢疫證明,這批狗將被處理。”
  隨後,禹建中向王紅偉下達了扣押通知書。
  銷售點老闆 志願者可憐這些狗可以買走,我這裡只是中轉
  就在執法人員在現場處理時,家禽中轉站的工作人員勸志願者把堵門的車暫時移開時,中轉站的一名女工作人員與一名女志願者發生爭論、對罵,繼而有肢体衝突,被雙方勸開。志願者報警,豫龍派出所兩位民警趕到現場。
  10時30分,一名姓李的50多歲男子開著摩托車帶著一條黃狗趕到,要賣狗,5位志願者上前圍住了李某,讓他把狗放開。李某拒絕,志願者稱要把這條狗買下來。李某拒絕。志願者懷疑這是他偷的狗,不讓走,李某和志願者發生衝突。
  “你們志願者如果可憐這些狗,可原價把狗買走,我是生意人,我這裡只是中轉,我也不會屠宰。我願意去辦檢疫證明。”王紅偉說,收購狗每斤12元,一車價值十幾萬元,他賠不起。
  持續 志願者還在圍著拉狗的貨車
  就在執法者下達扣押360條狗的執法文書,要求志願者把攔截貨車的轎車移開,讓貨車移至院內扣押,遭到志願者拒絕。
  一名志願者稱,他們要求執法人員把這些狗移至第三方,並要求執法人員給他們一個從舉報到處理的相關文書。“你們不知道,他們把這些狗拉走就是送到屠宰場的,它們太可憐了。”
  昨日16時,記者與王紅偉聯繫,王紅偉說:“志願者稱不相信執法人員,志願者要求執法人員把狗移至第三方。但是執法人員稱,根據規定他們可以把這些狗就地扣押,因為這個院子里有專門喂狗的工具和場所,方便喂養,如果把360條狗移至其他地方,不易扣押和喂養,也不易檢測檢疫。”
  至昨日22時20分,20多名志願者還圍著拉狗的貨車。“我們就是想把它們救出來,不想讓人把它們吃了。”一名志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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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4·15京哈高速“攔車救狗”說起
  事件回顧
  2011年4月15日中午12時許,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一輛載有520條待宰狗的卡車被動物保護志願者攔下,隨後不斷有志願者“馳援”。經警方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調查,該車持有真實有效的檢疫運載證明。張家灣派出所稱,運狗車證照、手續齊全,沒有扣車理由。但志願者仍提出諸多質疑,拒絕放行。當晚11時30分,警方稱志願者行為已影響正常經營生活,違反法律。至16日凌晨,經過雙方協商,中華慈善總會下屬上善基金與樂寵控股願各自出5.75萬元,將這些狗收購。隨後520條狗被送往小動物保護協會基地進行安置,其中一些生病的狗被分散到10多家寵物醫院緊急治療。
  救狗行動違不違法
  網上關於此事的討論也沸沸揚揚:1.救狗的動機是什麼?是愛狗心切還是道德秀?2.愛狗是不是公民行動,輕微違法也情有可原?3.如此費錢費力救狗,是不是對人的歧視?4.攔車很危險,直接去舉報是不是更好?
  諸如此類的討論在“救狗行動”後層出不窮,各方爭辯激烈、觀點也不能達成一致。
  《動物保護法(建議稿)》起草者常紀文教授稱,對於志願者攔車救狗的行為,他不好做過多評價。從道德上講,這種有愛心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從法律上講還不太好說。我國動物保護的措施還不夠有力,需要立法來更好的完善。
  本報綜合
  (原標題:一車狗,一群人,一個糾結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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